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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四五岁的时候,我妈坑了个老实人,和他结了婚,装作纯情失足少女样子哄人。那时候她也才大约25岁,对方都快四十了。

不过没多久就离了,原因是他老是趁我妈不注意摸我小腿和肚子,有时候还捏我屁股。虽然看着不像,但我妈确实是很注意我的,毕竟我和别人不太一样。他们大打出手,我妈在那黑心地儿摸爬滚打几年,脑子精明没有不知道,在骂街打架这种事上变得精明,专挑下三路,那人可能自知理亏,也可能是真的过于窝囊老实,在两人明明力量悬殊情况下,我妈也没吃什么亏。

顶着鸡窝头的她火速收拾行李带着我离开了。

到了南方,我妈看着街上一水儿的漂亮小姑娘,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。谁的钱还能有女人的钱更好挣!用那老实人的钱在街上盘下一间小屋又住又做生意,去以前当酒店小姐的时候老是去的批发市场上进了衣服发饰啥的,搭配好成套挂在墙上。她眼光好,长得好,自己就像个模特一样,人家客人来店里第一句话就是你身上这件卖么,那肯定得卖。后来还卖童装,我也是模特,裤子裙子都穿。

大概我八岁的时候,她想起来该送我上学,然后我就去上学了。在店的不远就有小学,她带我走过一次,就在几条街后。

我挺喜欢学校的,作业就不是很喜欢,我明明比同班人都大一两岁,可是那些字我就是写不好学不会。这也没关系,会有人愿意替我写,只要我愿意跟他们玩。可老师批评了我,这是第一次有人告诉我不该让别人替,这是我自己的事。

我不太懂。

我跟我妈说了这事,她说我让别人帮忙就得给别人好处,不然别人觉得吃亏就会不愿意了。我说我给了,我和他们玩。我妈哈哈大笑说我和他们玩明明是因为他们给我带零食玩具。

我大概懂了,我和他们玩他们给我零食,他们帮我写作业我得再另给好处。

我答应了一个男孩当他媳妇,他帮我写每天的作业,虽然我觉得我是男的,当不了媳妇,可我还是答应了。

十一二岁的时候,我妈生意就做得挺大了,我们买了房子,换了住处,店面也换到了更好的地方。我妈时不时就要去外地进货,店面不能没人管,就找了个年轻女孩看店卖衣服。后来我妈开始出国进货,还忙活着把店名招牌给换了,那是一串我不认识的字母,换了以后生意确实更好。

有一回她出国回来,跟我说要给我转学,原因是她要结婚了。我挺佩服她,她见过的男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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