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吃生附子啊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衍墨轩小说网www.hangmygiasi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一道剑光如流星划过天际,向中洲方向而去。

另一边,

剑宗守护结界屏障外,密密麻麻的魔兵将剑宗围得水泄不通,为首的正是魁宇魔王。

自从凌云阁被攻击覆灭后,暗夜魔族终于明白,剑宗的威胁性有多大,因为大部分的强者都已经齐聚剑宗内。

而剑宗本身的实力就特别强,就凭这守护结界屏障的能力就可以看得出来,因为整个军团全力轰击近两个时辰,结界虽有些松动,但依然强悍无比。

这也是来自凌云阁六星灵脉源源不断的提供灵气,浓郁的灵气仿佛用之不绝,而且他们剑宗长老们极力加持阵法,消耗方面也不足为虑。

一部分恢复过后,另一部分又开始替换,这样一来他们人虽多,但是消耗不起,除非他们也将灵脉搬来。

这一次魁宇魔王亲自从西佛洲赶回来,就是怕剑宗联合这些人再次偷袭其他势力,除了凌云阁,其他还有别的势力已经投向他们,这一次教训令得他们警惕了起来。

如果他们那些依附他们的势力再被灭,那他们对暗夜魔族势力的实力就会产生质疑,从而使得其他有意投向他们的势力更加犹豫不决。

近两个时辰的轰击,他们这边士气低落不少,因为仿佛打在棉花团上,一点都没有效果。

魁宇魔王不得不暂时下令停止轰击,他的目的就是等着魁元魔子与众魔将魔神,他还特别嘱咐魁元魔子带上暗夜魔族的神器,“暗区之矛”。

这一柄神器乃暗夜魔族老祖的金色菱角所铸,每一个老祖身殒后菱角将会被炼化熔铸入暗区之矛之上,每一次熔铸后都会加强神器的威力,而且暗区之矛都会留下老祖们毕生强大的道蕴。

道蕴印记可供每一代魔皇参悟,并且可以召唤法则灵魂之身降临。

当然,每一次召唤过后道蕴印记将会消失,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,每一代魔皇都不想动用这样的底牌。

记得上一次动用底牌,是逍遥子在的那个时候,逍遥子的可怕令得他们不敢再大轻敌,那一次若不是有老祖分魂留下抵挡逍遥子,魁宙魔皇恐怕当年这一道分身早已不复存在。

每一道分身修炼出来并不太难,只是分身存活的时间由主身决定,分身不止需要主身分出一道灵魂,还要长时间来育养他,而且分身来自主身,他若被强行陨灭,主身的分魂便会影响主身的神魂,使得主身神魂陷入一段时间的虚弱期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训练成功!发情肉便器母狗妈妈到手!

训练成功!发情肉便器母狗妈妈到手!

AXMI
「妈妈!妈妈!我想养只小狗狗!!」「别人家的大狗狗又听话又乖巧!很可爱!!」「哎呀!妈妈你又发病了,坐着不动,一点反应都没有……」
玄幻 连载 0万字
要活命!就种田![末世]

要活命!就种田![末世]

小鹿子
文案“末世即将来临,全球生物面临变异,要想活命!就种田吧!”——空间里的肥猫如此说道。沫宝的妈妈因为生她难产而死,爸爸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迎娶娇妻,还把在外的私生子接回了家。两岁不会说话的沫宝被诊断为自闭症,爸爸和后妈把她关在了小屋子里,由她自生自灭。谁也不知道,她每天都会进入随身空间里,在肥猫的催促下不断种田,不断收割粮食。直到末世来临,沫宝打开门,看见被“洗劫一空”的豪宅,厨房里连一颗米都没剩下。
玄幻 连载 101万字
良洲

良洲

杨驿行
水泽边的土洲上生长的丛林和苇草枝叶繁盛。在弥散的晨雾之间连绵地隐现的较高的树影很可能是桑树,那是对于他们的栖居生活至关重要的事。他们也会需要很多生长水稻的田畈,还有可以安置家宅的渚头和洲。低平的稻田在树影的遮蔽后面延伸去向了很远,但是他们在岸边夯筑起堤坝,在堤坝的护卫中搭造了木柱和草顶的房屋。房屋从一个临水而居的位置观看了水泽和黎明。
玄幻 连载 2万字
天命之女的擂台败北淫堕

天命之女的擂台败北淫堕

不知火
潺潺流动的泉水,爬满藤蔓的凉亭,到处都点缀有石料,给人以清新的感觉,像是回归到了自然当中。里面的院落更加清幽,前方有一个湖泊,虽然很小,但却清澈透亮。岸边爬满了老藤,非常美丽。 岸边,石料成堆成景,很有自然的味道。在湖畔,临水而建有一座阁楼,那里仙雾朦胧,阁楼掩映在古木间,被葱郁环绕,被雾气遮拢。 如天籁般的古筝之音,正是从那里传出,涤荡心神,让人不由自主的放松。 古筝悠悠,含蓄柔美,清新舒展,韵
玄幻 连载 3万字
初恋诱人的腚沟子被校霸占有(性霸凌)

初恋诱人的腚沟子被校霸占有(性霸凌)

jinglebellchang
那是五年级的下学期,班里转来一个叫千哥的体育特长生,练田径的,球也踢得好,跟我这原先的“矮富帅”班草比起来,人家是妥妥全方位碾压我的“高富帅猛”,个头高我近一头不说,从发型到穿着都是那时流行的港台风,身上穿的阿迪耐克在我们那四线小城里已经属于天价名牌,脚上蹬着一双我们见都没见过的钢钉球鞋跑起来呱呱作响,再说家世,据说人家里是从广东做生意发了财回来的,他有个哥,是个狠角色,开了我们城里第一家ktv,
玄幻 连载 1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