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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是王有芦,是王有芦夫妇!他俩夺走了甘小桃,夺走了阿爸寄来的钱和信件,夺走了甘小栗生活的可能性。

甘小栗一屁股坐到地上,在他身上先后发生的种种不幸遭遇令他终于招架不住,内心情感如岩浆一般喷涌而出。他不是信奉“男儿有泪不轻弹”原则的人,从来都是想哭便哭,可山一样的屈辱和仇恨压住了他的喉头,只是张着嘴,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。

一滴眼泪顺着他的面颊流进了他嘴角边的梨涡里。

回忆起七八年前,自己跟现在的小桃一般大,小桃还是个拖鼻涕的小娃娃。阿姆当年还能称得上美人,尽管是两个孩子的母亲,体态还轻盈如少女,蜜色的皮肤泛着光泽。而阿爸中等身材,手脚灵活,脸上总是笑盈盈的。那时他的外祖母新故,姨妈姨父还不太猖狂,两家人共住在樟树巷子第六户,无风无浪的过日子。

阿爸早出晚归,听说是在码头上工作,具体干什么并不太清楚。但是甘小栗记得他阿爸最常穿一件洗到发白的蓝色对襟褂子,有时头上戴一顶斗笠,都是劳动人民最常见的打扮。只是阿爸归来时与出门一样,身上衣服永远干干净净,散发出一股温柔的汗味。他的手非常的巧,给孩子们做了不少玩具,扎出的软翅风筝能飞老高。

阿姆从来不提阿爸的工作,她只做好她擅长的事,比如做饭洗衣收拾屋子料理孩子。如果说阿姆有什么乐趣的话,那就是偶尔她会拉着阿爸学认字。

现在回想,甘小栗发觉他记忆中的阿爸是那么的突兀,在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寻常老百姓的样子——寻常老百姓,大概应该是胡老板那样,脖子上挂着软尺,每天伏在缝纫机前,或者在餐桌上跟媳妇斗嘴;要么应该是阿旺那样,吃饱了便一脸满足,什么也不再想;要么就是姨父王有芦,在卷烟厂卷香烟,到点上工,有着鱼目一样的眼珠,鱼嘴一样的嘴。

后来有一天,阿爸回到家突然说,他得去南洋。

甘小栗的记忆出现了错位,他记不清阿爸说这话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,有什么样的预兆,只记得那一天不过是无数个寻常日子中的一个,不管是晴空万里还是风雨如晦,都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书写的地方。他的阿爸穿的还是那件发白的蓝褂子,回家第一件事是摘下头上的斗笠,然后走向阿姆正在忙碌的厨房。甘小栗放了学,和小桃还有姨妈家的表弟在院子里玩,他耳朵尖,听到厨房里阿爸对阿姆说“我得去南洋”,一片静默后,隐隐传来阿姆的哭泣。

阿爸决定去南洋的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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